诉讼中的共同诉讼,法律含义是什么?

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双方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,当事人是多人时,被称之为共同诉讼,共同诉讼又因为诉讼标的不同,又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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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人起诉同一个人是不是共同诉讼?共同诉讼是什么?

上海段和段(德阳)律师事务所李进律师解答:

多人起诉同一人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一起起诉,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根据案情分开审理。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(含两人)以上的诉讼。共同诉讼又可以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。

1、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的共同诉讼,是指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,诉讼标的是一种,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诉讼。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人。

当然,即使因合并审理而形成了共同诉讼,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仍然是各自独立的,他们在诉讼中独立地使用自己的诉讼权利、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。他们还可以分别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进行诉讼。他们在诉讼中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产生效力,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产生效力。

共同原告之一撤诉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的,不影响其他共同原告继续诉讼。共同被告之一同意或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,不代表其他共同被告不能反驳或否认与此相应,人民法院应分别作出确认各自的民事权利、义务的判决。

2、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,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,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。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。同时二人也必须共同起诉,因为如果一方起诉,法院也会追加另一方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的。

一方面,各共同诉讼人均是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独立民事主体,其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也是相对独立的。但是,另一方面,因其诉讼标的的共同性,其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又具有一定的共同性,因而各必要共同诉讼人的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独立性是有限制的,即必要共同诉讼人在行使共同的权利和履行共同的义务时,应当共同进行。

李进律师解析:

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:

1、诉讼标的的同类性与共同性不同

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;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享有共同的权利或承担共同的义务,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。

2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相关性与独立性不同

在普通共同诉讼中,每个共同诉讼人都处于独立的地位,其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,而只对自己发生效力;

在必要共同诉讼中,采取承认的原则,视全体共同诉讼人为一个整体,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同意,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。

3、审判方式和审判结果不同

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,因此共同诉讼人既可以一同起诉或者应诉,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。法院既可以合并审理,也可以分开审理。合并审理时应经共同诉讼人同意,并分别作出判决,确认每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

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,因此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应诉,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合一判决,且判决内容不得相左。

李进律师执业期间,承办过多起诉讼案件,足迹遍布德阳、成都乃至全国各地,我们团队办案、专业能力强、效率高、收费合理,我们争取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最大限度的使当事人满意,办理案件,我们是认真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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